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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烟头燃大火,小疏忽惹大祸

——致街道全体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半岛都市报    2022年04月29日

全体村民朋友们:
4月19日,我街道村民李某到城阳惜福镇三标山南团顶挖野菜,因抽烟引发山火,造成大片山林被毁。目前,李某已到公安机关自首,现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下一步李某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个烟头,谁曾想后果如此严重!对集体来说,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对个人来说,李某将面临牢狱之灾,失去自由,面对铁窗悔恨流泪;对家庭来说,年老的父母、爱人和孩子,不但要承受亲人分离的痛苦,更要承受因刑事处罚对孩子将来升学、就业带来的不良影响。教训极其惨痛!
山林是祖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是每位村民的共同财产,也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金山银山”。今年以来,雨水偏少,风干物燥,在森林防火特险期,一定要做到“非必要不进山”。当您必须进山时,一定要主动到卡口登记,自觉交出火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抛弃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自我做起,守好自己的山,看好自己的林。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大家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全体村民要遵守封山禁火规定,严禁无正当理由进入山林(包括挖野菜、摘槐花等),因事确需进入山林的,须配合做好火种收缴、实名登记等程序后,方可进山。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缘地带及林区周边500米范围内烧荒、烧地堰、烧隔离带等一切生产性用火;严禁燃放鞭炮、吸烟、烧烤、点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林内、林缘地带施工作业禁止使用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达到5级风力时,林内及林缘施工企业必须全部停工,将人员及设备安全撤离林区,线路进行断电处理。
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人处200~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5万元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及时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拨打24小时森林火情报警电话“87841019”,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村民朋友们,护林防火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留得青山在,才有幸福家。让我们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规定,严厉打击和杜绝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牢记“谁烧山、谁坐牢”血的教训,上不负祖先,下无愧子孙,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