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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路口避让指南,莫等事故发生再懊悔

半岛都市报    2024年01月12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文文

  “没有交警,冲冲冲!”“没有信号灯,冲冲冲!”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没有信号灯控制又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面对这种路口,有的驾驶员放松了警惕,有的驾驶员甚至上演“速度与激情”,殊不知这背后隐藏着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过路口先瞭望,右方来车先通行
  2023年12月21日7时50分许,在莱西市姜山镇阳明路与昌盛西路路口处,高某某驾驶鲁BO××××号小型轿车沿昌盛西路由西向东行至肇事地点处,遇嵇某某驾驶青岛01×××××临时号二轮电动车沿阳明路由南向北行至肇事地点处,发生两车相撞,致嵇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嵇某某不负责任。
  绿灯亮起勿放松,注意观察需警惕
  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于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驾驶员需减速慢行及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再行驶;对于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绿灯亮起,驾驶员也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
  据了解,2023年12月04日10时05分许,在国道204线与莱西市姜山镇昌兴路路口处,绿灯亮起后,一辆大货车右转弯时,与车辆右侧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当场发生侧翻。

  减速慢行保安全,文明驾驶礼让先
  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论路口是否有红绿灯,车辆行驶及起步过程中都应小心,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否则很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此之外,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转弯、掉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信号灯交替时,“灯头”让“灯尾”,即前车在上一个信号灯循环时进入路口,还没来得及完全穿过路口就变成了红灯,需让已经驶入路口中的车辆优先通过;无信号灯环岛路口进入环岛路的时候,将要进入环形车道的车辆要让已经在环形车道内的车辆先行。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