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高晓飞 通讯员 夏睿宏 刘怡)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通过电子短信的方式向一起使用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案的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创造性地开展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生态环境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市南分局主动请缨,承担起电子送达的试验任务,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上下联动,在一体化系统平台上,增加了文书电子送达模块。依托一体化执法系统平台,整个电子送达过程实现实时动态反馈和留痕,履职信息均“有据可查”,真正为当事人提供“零接触”“全天候”“快车道”的法律文书送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