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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2024年04月20日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
这不是灰色地带,而是黑色地带。如果明知道经营风险出现资金链断裂,再进行诱导消费搞一轮促销,短期内卷钱跑路,这具有比较典型的诈骗特征,应该进行刑事打击。像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和消费纠纷来处理的话,很难有很好的效果。

@工人日报:
“职业闭店人”与有关企业的运作,是以伤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其中的主观恶意呼之欲出。但是现实中,治理又存在诸多难点,如认定“职业闭店人”难以取证、变更法人代表的动机善恶无从考证、机构败诉也无可执行财产等,都制约了治理效果。让治理更有成效,需要有关方面加强合作、完善治理举措。

@新京报:
堵住这个口子,既需要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让企业法人代表不敢随意动歪心思,也需针对特定预付费行业建立资金监管及信息审查制度,让公司的运营、变更有迹可循,从而尽早识别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目的,防止债务人通过操盘全身而退。职业闭店人,甘当一些企业主的“狗头军师”,靠嫁接风险牟利,让消费者吃哑巴亏,成为市场中的浑水。对其治理,需拿出釜底抽薪的办法,别让这帮人“安全着陆”,方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人民网:
说到底,“职业闭店人”闭得了店,却闭不了法律责任。只有用法律闭上“职业闭店人”干脏活的暗门,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