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返回 2024年04月24日

问法现场

酒后摔伤,同饮者需担责吗

半岛问法热线聚焦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在线为市民答疑

半岛都市报    2024年04月24日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尹彦鑫 实习生 王筱涵

乘客开门撞伤路人,损失应该谁来承担?孩子在学校与同学打闹受伤,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情况受伤是很难避免的情况,受伤后是责任自担还是找侵权人赔偿,因为情况复杂,普通老百姓很难辨别。4月23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人身损害赔偿话题,邀请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贾晓娜律师和尤鹏飞律师做客,在线解答了市民的提问,为市民答疑解惑。
“你好,请问是半岛问法热线的律师吗?”周二上午9点30分,半岛问法热线如约开通,市民纷纷来电咨询遇到的法律问题。
“2022年我参加工作,跟公司签了合同,公司也给我投了保险,前段时间,在公司的车间里,我跟同事闹玩,在这个过程中,我摔倒了,腿部骨折,不能继续工作,在家养伤。”李先生来电询问贾晓娜律师,“发生这种情况后,我向相关部门提出了申请认定工伤,但是相关部门调查后表示我这次受伤不属于工伤,我想问一下,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了解了事情原委后,贾律师表示,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您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所受之伤,并非因劳务事项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且公司对于您的致伤后果不存在过错,故公司不应对损失承担责任。”贾律师建议李先生向侵权人也就是与之大闹造成其受伤的同事主张权利。“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对责任进行划分。”
“前不久,家里的老房子翻修,我找了我们当地的包工头,可是在施工的过程中,这个包工头从架子上掉下来,摔伤了,现在他找我们要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近5万元,我想问问律师,这笔钱该我们出吗?”刘女士表示,当时工程是包给他的,但是因为是乡里乡亲的,也没有签什么合同。“现在他在施工过程中自己不注意掉了下来,这个责任应该他自己承担吧!”
同时,律师了解到,在房屋翻修的过程中,刘女士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通过您的描述,您和包工头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尤鹏飞律师表示,所谓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此次承揽合同,您明知房屋以旧翻新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且无相应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让包工头继续翻建房屋,在建房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施工的监督义务和提示义务,存在过错,应对包工头的伤情承担相应责任。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同样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较大过错,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尤律师建议刘女士与包工头就责任问题进行协商解决。